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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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习、生活规则

发表时间:2017-10-17 15:09:26 来源: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 编辑:成都铁中红旗校区

一、课堂学习规则

1、课前2分钟要做好学习准备(包括学习用品、书本的准备,教师曾布置的作业准备,体育课换装换鞋等)。

2、按时上、下课,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迟到须报告,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

3、上课应起立向教师致敬,下课应起立,请教师先行。

4、上课时必须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不随便说话,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报,不做其它作业和事情。

5、要积极主动地回答教师提问,认真参与课堂讨论,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发言必须先举手,征得教师同意;发言时应起立,讲普通话,声音要响亮。

6、必须认真做眼保健操。

二、教室规则

1、教室内实行“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必须每日按时打扫教室,其他同学认真做好保洁工作,各班安全委员负责及时开(关)门、窗、灯的工作。

2、教室内必须保持桌椅整齐、地面整洁,扫帚、畚箕等工具放入清洁柜,不乱涂黑板,不乱抛杂物纸屑,不得向窗外倒水或抛果壳纸屑。。

3、爱护教室内公共财物;不乱涂和刻划桌椅、墙壁;未经许可,不准开启多媒体教学设施。损坏公物按《损坏公物赔偿及处理规定》执行。

4、室内布置要美观大方。

5、在教室内不准搞各类体育活动。

6、要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无效灯和无人扇。

三、自习规则

1、自习课应保持安静,不高声谈笑,不随便走动,不在自修室内搞各类文体活动(包括看电视、带耳机听音乐等)。

2、自习课内应认真复习、预习功课,做作业。在完成预复习和作业后,可自学其它学科,练习书法、绘画和写作,也可阅读报刊和课外书籍。

3、未经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或守堂教师同意和安排,不得离开教室去参加校内外的文体活动。

四、考试规则

1、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规定的座位入座,不得随便调动位子。

2、考生在预备铃前进入考场坐定,静候监考老师。考生迟到必须向监考老师说明原因,经准许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考生迟到十五分钟除经教务处同意外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带好考试用品,各类书籍、资料和草稿纸等不得带入考场,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4、考生在传递试卷时不得讲话,发现考卷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不得询问同学,不得随便向他人借用考试用具。

5、考生在考试时必须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有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以及其它作弊行为,应被立即停止答卷。

6、考生交卷后必须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四周议论或搞其它活动,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7、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不得拖延。

8、考生犯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零分计算,品德等级为“差”,并执行《学生违纪、违规处理条例》。

五、图书借阅规则

1、学生入学注册后可领取借书证,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有违反,吊销借书证,停止其借阅。毕业离校时应主动还清借阅的书刊,交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由班主任证明,申请补发。

2、借阅图书每人以两册为限,其中小说一册为限。借书期限以两周为限,如需续借,再可续借一周;逾期不还,停止其借阅半学期至一学期。

3、爱护借阅的书刊,如有损坏遗失,须以同名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购得按原价五倍赔偿。按部计价的图书按整部定价计算;赔款后的其余另册概不发给赔偿人。

4、阅览室内保持安静、整洁。不高声谈话,不乱丢纸屑,不吃零食,桌椅不任意移动。开架报刊,阅毕归还原处,非开架书刊凭本人学生证借阅,每次限一册。阅览室的报刊图书均限室内阅览,不得携带到室外。不得乱涂乱撕图书,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还要照价赔偿。

5、各班应设图书干事,负责集体借书和参加管理工作。

六、集会出操规则

1、集会前按要求做好一切准备。

2、举行升旗、奏乐仪式,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3、凡年级组或全校性集会,必须在规定时间前以班级为单位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座。

4、宣布会议开始后,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便谈笑,看书报或做别的事情。

5、会议未结束,不得擅离会场,如有要事必须离开,应经班主任同意。离场时脚步要轻,不影响会场秩序。

6、集会过程中,如对会议内容有异议,可在会后向会议主持人提出意见,不得当场议论起哄。

7、课间操以班级为单位整队,跑步入场。入场、退场要做到快、静、齐。做操必须集中注意力,动作有力、到位,节奏合拍。

七、进出校门规则

1、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出示学生证。

2、来客须填写会客单,并经门卫同意,才能会客。上课期间学生不会客。

3、上课期间不能出校,必须出校者,须凭德育处或年级组、班主任老师出具证明。

4、凡携带公物出校,须凭总务处“公物出校证”。

5、尊重门卫工作人员,遵守《门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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