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让每个孩子享有成功的快乐

家长委员会职责

发表时间:2017-10-16 14:44:43 来源: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 编辑:成都铁中红旗校区

一、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关心学校发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学校主人。

二、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三、做好学校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和知名度。宣传学校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教育理念及办学成果。

四、做好家教工作,在全体家长当中起到表率作用。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的行为规范作正确的引导。经常与广大家长进行交流,总结家教先进方法并予以推广。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让广大家长学习必要的抚育、培养、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  

五、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 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在社会活动中,为学校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学校、师生的荣誉。

六、在家、校联系上,积极起到纽带作用。对家长的意见可及时向学校反馈,部分家长对学校的一些合理措施不能理解的,应主动配合学校做解释、说服工作。

七、家长委员会主任定期召集成员开会,研究讨论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八、家长委员会成员可经常性地深入学校了解教育、教学等各方面工作,利用家长开放日,与教师共同研究教育教学方法,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 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作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九、家长委员会委员要大量收集家长和群众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向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反馈社会信息,对学校行风评议,督促学校教师员工的工作和学习,保证廉洁从教,奋发向上,提高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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