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电力改造及综合排危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电力改造及综合排危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
3、采购内容:电力改造及综合排危改造工程设计。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完成时间:签订设计合同后,3日内完成现场勘察; 7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及图纸出具,经业主审核。
(2)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并协助业主完成施工方招标前期工作。
(3)验收: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评审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投递比选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下午17:00。
报名(投递比选资料)地点: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
2.报名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2)
(4)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5)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4)
(6)比选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比选结果在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4.比选地点: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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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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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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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六、本项目联系人:蒲老师,电话:028-83342351(为便于合理报价,请先查看现场,明确设计服务的具体内容)。
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
2025年3月26日